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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專區 教務處 - 教務處 | 2020-09-01 | 點閱數: 306

有符合標準之同學,請提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主旨: 有關原住民族委員會「109 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
生助學金」申請案,請依說明辦理,並轉知所屬原住民學
生本申請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09 年 8 月 27 日原民教字第 1090051135
號函及「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
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 本於政府作業公開化、透明化精神。請公告原住民族委員
會助學金申請暨核發作業網站網址(網址為 http ://apc.
ntcu.edu.tw),俾利學生與家長教師皆可以上網查詢,掌
握進度消息確保個人權益。
三、 申請平臺系統申請期間為 109 年 9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
(一)請先以「密碼同學校代碼」登入,更改密碼後始建立新
資料,並修正承辦人個人基本資料及 E-mail 帳號。
(二)無申請者的學校,亦需至申請平臺填報學校基本資料。
四、 依原住民族委員會實施要點規定,本助學金計入家戶所得
之成員為申請學生之父母。
五、 為加速審核作業,請承辦老師於戶籍證明文件上用螢光
(色)筆標示申請人、家戶成員姓名、身份字號及申請人
原住民之身份註記,以利審核。
六、 相關作業規定、表件格式請依本案實施要點、申請書及特
殊狀況證明書等資料內容辦理。相關作業流程,請參閱申
請平臺之資料下載區及問答集。
七、 請各校確實於 109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申請網路填報作業,並
彙整所屬學生下列表件(紙本資料),務必於期限內送至本
縣中心承辦學校-阿里山國民中小學(60594 嘉義縣阿里山鄉
樂野村 1 鄰 31 號,請註明:申請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
聯繫窗口:張主任,聯絡電話 05-2561180 分機 1204 。
(一)申請表。
(二)戶籍證件影本(需有詳細紀事)。
(三)特殊狀況證明書(無則免附)。
八、 各校如有需要申請資料請自行影印留存影本。後續如有申
請合格學生因故轉學或學生改名之情形,請立即聯絡本案
承辦人彭雅倫,以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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