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暨相關申請 表件各 1 份, 107 學年度第 2 學期自 108 年 3 月 15 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受理申請,請協助學生提出申請,請查照。
有意願申請者洽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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