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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學務處 - 學務處 | 2018-09-21 | 點閱數: 331

主旨:為落實流感防治管制措施,如發現疑似流感群聚事件,請
依應變流程處置並確實執行各項防治通報措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7 年 9 月 5 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 1070102164 號函辦理。
二、檢送「校園流感群聚事件防治措施執行確認表」及「學校
/補習班/安親班因應流感疫情防疫作為現況查檢表」各 1
份,請落實自我查核工作。
三、副本抄送本府教育處社教科,請督導並轉知所屬補習班及
安親班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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