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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三會考與升學 教務處 - 教務處 | 2019-03-26 | 點閱數: 350

有關 108 年國中教育會考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3 月 12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80024072 號函辦理。
二、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 13 條規定,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自 103 年起每年 5 月對國中 3 年級學生統一舉辦。國中教育會考之目的為瞭解並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無論是否在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三、 108 年國中教育會考將於 5 月 18 日、 19 日辦理,務請所有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倘有特殊情形者,請依本府 107 年 11 月 1 日府教學字第 1070223435 號函辦理。
四、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係屬「難易適中」,各科皆維持一定數量之基礎試題,請鼓勵學生踴躍作答。另國中教育會考歷屆題本公布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 http:// cap.nace.edu.tw )-「歷屆試題」專區,學生及家長可逕行參閱。
五、請加強向學生及家長說明有關國中教育會考相關資訊,提供學生充足資訊,使學生真實展現學習成果,達成學力監控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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