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專區」顯示,截至 113 年 3 月 12 日止尚無指定菸品通過審查;惟近期疑有業者透過舉辦說明會等方式向青少年廣告行銷指定菸品之情形。為保障教職員工生健康,請依「菸害防制法」規定及教育部「校園菸害防制實施計畫」所列建議做法,加強指定菸品防制作為,並落實校園菸害防制工作,例如: |
(一) | 將指定菸品列入校內規範管理,並禁止合作社、廠商販售指定菸品及其必要之組合元件等。 |
(二) | 運用國健署衛教資源與實證資料辦理菸害防制活動或融入校內相關課程、研習會議等,並可結合學生組織及系所學會共同宣導,以建立師生正確認知。 |
(三) | 落實禁菸環境維護工作,如查獲學生違規使用指定菸品或有未滿 20 歲學生使用各式菸品等情,請將其取得來源送交當地衛生機關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