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時間及場地如下:
時間 |
考試科目 |
地點 |
8: 00~8: 20 |
報到處 |
弘藝樓 1樓團練室 |
08:30-09:10 |
樂理 |
弘藝樓 2樓東側音樂教室 |
09:20-10:00 |
聽音 |
弘藝樓 2樓東側音樂教室 |
10:10-結束 |
節奏、樂器演奏 |
弘藝樓 2樓東側音樂教室 |
*節奏、樂器演奏同時進行,預備組考生會由試務人員引導至二樓等待區等候叫號應試,尚
未輪到之同學請留在弘藝樓 1樓音樂教室休息、準備。
二、學校提供樂器:大堂鼓、爵士鼓,其餘樂器請考生自行準備,考生自備樂器如需使用電梯請於報到時告知。
三、家長/考生休息區/調音區:弘藝樓 1樓團練室。
四、試場冷氣開放,有需要者準備外套。
五、其他試場注意事項:※記得攜帶准考證
1.考生準時入場,對號入座,遲到10分鐘以上不准入場,入場後未滿三十分鐘,不准出場。
2.文具自備,不得在場內向他人借用。
3.請自備藍、黑色原子筆、2B鉛筆、橡皮擦。
4.除甄選需用文具外,其他不准帶入考場。
5.不可使用電算器。
6.考卷、測驗題本等不得攜出考場。
7.違反甄選規則者,立即停止甄選。
七、考場配置圖及座位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