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嘉義縣 112 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計畫及縣賽新增指定曲目各乙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 112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暨 112 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
二、 | 旨揭比賽時間及地點: |
(一) | 團體項目: 112 年 11 月 21-24 日(星期二-五)於本縣表演藝術中心及東石國中田徑場舉行。 |
(二) | 個人項目: 112 年 11 月 25-26 日(星期六-日)於本縣表演藝術中心舉行。 |
三、 | 全校(含分校)學生數 41 人以上報名參加學生音樂比賽或師生鄉土歌謠比賽至少擇一組隊參賽, 40 人以下採自由報名參賽。 |
四、 | 為展現平日學生音樂學習成效,縣賽新增指定曲項目為國小團體組直笛合奏及兒童樂隊,其中直笛合奏乙、丙、丁組之指定曲公告 3 首,由參賽學校自行擇一首參賽,詳如實施計畫第陸項一、二分組規定。 |
五、 | 各校選擇縣賽新增曲目參賽者不得代表本縣參加全國決賽;欲代表本縣參賽,各類組團體項目指定曲目請務必自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公告 112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指定曲題庫」中自行擇一首參賽。 |
六、 | 本比賽報名一律採網路報名,網路開放報名時間訂於 112 年 9 月 11 日起至 11 月 15 日下午 8 時,逾期不予受理,請參閱報名注意事項;本比賽報名網站登入帳號與預設密碼相同,均為各校教育部 6 碼代號,第一次登入需更改密碼。 |
七、 | 旨揭比賽個人項目指定曲,業已由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所公布個人項目各類組指定曲 3 首中抽出,均以「第 1 首為縣賽指定曲」演奏;另聲樂獨唱類之指定曲由參賽者於「指定曲目」中自行擇一演唱,敬請轉知所屬學生知悉,以利先行準備練習。 |
八、 | 請各校務必詳閱實施計畫相關規定,避免於比賽期間出現不符合規定,而遭扣分或不予計分之情形。 |
九、 | 檢附網路報名注意事項及大陸台商子弟學校報名表各乙份。 |
十、 | 有關學生音樂比賽及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相關連結網站如下: |
(一) | 縣賽相關訊息將公佈嘉義縣音樂競賽管理系統網址( https://music.cyc.edu.tw )查詢。 |
(二) | 112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指定曲題庫」、指定曲勘誤修正及相關訊息請至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路系統( https://web.arte.gov.tw/music/Default.asp )查詢。 |
(三) | 112 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指定曲題庫」、指定曲勘誤修正及相關訊息請至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country/Default.asp)查詢。 |
十一、 | 如遇疫情期間,本競賽將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疫情等級及防疫措施,隨時滾動調整各項防疫措施及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