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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總務處 - 總務處 | 2021-07-13 | 點閱數: 462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7 月 8 日「三級延長適度鬆綁 教育部規劃適度放寬社教機構、運動場館及學校操場等場域」新聞稿辦理。
二、依三級延長警戒規定,「各級學校、幼兒園、兒童課照中心及補習班維持現行機制」,但有條件鬆綁學校操場,因此,請各校先做好操場開放之相關防疫措施,包括保持社交距離(至少 1.5 公尺)、採實聯制(掃 QR code)及全程戴口罩,並依學校所在區域和需求公告開放時段,分平日、假日,其餘室內外空間仍暫不開放。
三、檢附「因應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 110 年 7 月 13 日起校園開放操場微解封政策」學校公告各 1 份,請依本項公告範例填寫各校之微解封相關防疫措施。
四、併本縣自 110 年 7 月 13 日起微解封之校園開放操場供民眾使用之指引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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