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家庭教育中心委託社團法人嘉義縣志願服務協會辦理「嘉義縣 110 年度教育類志工特殊訓練研習營」簡章,請未完成志願服務教育訓練者,逕向該會報名參與。 說明: 一、依據「志願服務法」第 9 條第 2 款規定辦理。 二、本研習訂於 110 年 8 月 19 日(星期四)假嘉義縣圖書館(信義學堂)3 樓辦理。 三、隨函檢附活動簡章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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