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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校長室 | 2023-10-26 | 點閱數: 48
嘉義縣政府 函

 

地址: 61249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 1 號
承辦人:助理員 蘇慧儀
電話: 05-3620123 轉 8853
傳真: 05-3622701
電子信箱: huiyi@mail.cyhg.gov.tw

 

受文者:嘉義縣立新港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2 年 10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府人福字第 1120259715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 376500000A_1120259715_ATTACH1.pdf 、 376500000A_1120259715_ATTACH2.pdf )

 

主旨: 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以下簡稱國保)之納保規定已於 112 年 9 月 30 日屆期,自同年 10 月 1 日後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者,均無法再參加國保,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 依據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 112 年 10 月 23 日公保規字第 11200068257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 若被保險人尚有其他國保疑問,請逕洽國保之主管機關或勞工保險局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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