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國中 113 學年度國樂藝才班招生報名
※4/4(四)~4/9(二)清明連假、大甲媽祖遶境 →不受理報名
一、均採個別報名。
二、繳交報名表(如附件一)及附上 2 張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照片請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上。
三、繳交戶口名簿正本及戶口名簿影印本一份,戶口名簿正本驗證後歸還。
四、報名競賽表現入班者,需檢附藝術才能傑出表現資料表(如附件二)。
五、報名術科測驗入班者,需檢附具藝術才能學生推薦表(如附件三)。
六、繳交報名費。(持有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持有原住民身分證明者、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士之子女或本人免繳報名費,證明正本查驗後歸還,影本請於報名時繳交)。
七、註明姓名地址之信封乙只(輔導室備有信封)。
八、領取准考證、報名費收據。(報名競賽表現入班者無此證)
九、完成報名手續後,概不退費。
國樂班考試內容
1.樂理測驗(佔 20%)、聽音(佔 20%),採劃卡方式,統一由縣府命題。
2.節奏(佔 10%)、樂器演奏(佔 50%)由學校自行辦理。
備註:國樂班示範題型如附件
歡迎有意願報考藝才班的同學,報名參加說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