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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行政公告 總務處 - 總務處 | 2022-08-12 | 點閱數: 140
一、依據本府 111 年 8 月 2 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應變中心第 44 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依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11 年 6 月 14 日修正〉」第五點(一)校園開放規定,目前僅開放學校戶外操場,合先敘明。 三、因應疫情趨緩,為提供縣民合適的運動空間以促進身心健康,適度開放所屬高中以下學校操場、戶外球場、體育設施與兒童遊戲場等場域,開放時間由各校公告於大門或相關出入口。 四、學校開放戶外場地時,應妥善規劃民眾通行動線,民眾入校仍應落實佩戴口罩,做好自主健康管理。  
行政公告 總務處 - 總務處 | 2022-08-04 | 點閱數: 179
一、台灣無障礙協會為非營利組織,透過已經有 18 年傳統的「買文旦,做公益」活動,將義賣文旦的盈餘所得,購入白米、輪椅、防疫用品等基本日常所需物資,發放給需要幫助的身心障礙朋友們。 二、每年中秋前,台灣無障礙協會與台南市優質的在地果農合作、生產、包裝台南正宗麻豆文旦禮盒,每盒文旦皆有生產履歷,絕對可以放心享用,特別保留給協會品質掛保證的正宗麻豆文旦,讓大家都能品嘗好吃的文旦,還能隨手做公益。    三、因疫情與戰爭的攪局,使得許多隱形成本的增加,造成市場整體價格上漲,但協會堅持維持與往年相同的價格與品質回饋給肯定台灣無障礙協會多年努力的朋友,希望各單位多多支持,認... 觀看完整文章
行政公告 總務處 - 總務處 | 2022-07-21 | 點閱數: 193
一、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 111 年 7 月 7 日嘉監運字第 1110177263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 二、因應交通部業於 111 年 6 月 27 日修正發布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84 條,律定遊覽車客運業單日出租車輛自車輛報到起至行程結束,調派單一駕駛人勤務不得逾 11 小時,公路總局配合修正「租用遊覽車使用應注意重要安全規定事項」,請協助宣導周知,供租車消費者瞭解遵守,俾保障旅遊品質與行程安全,避免遊覽車公司及駕駛員因而違反規定受罰。 三、旨揭「租用遊覽車使用應注意重要安全規定事項」檔案,可至公路總局官網( https://www.thb.gov.tw ,\運輸服務\業者資訊\遊覽車\遊覽車租用注意事... 觀看完整文章
行政公告 總務處 - 總務處 | 2022-07-21 | 點閱數: 484
一、為提昇本縣景觀維護之品質,本府訂於 111 年 9 月 1 日及 2 日舉辦樹木修剪教育訓練,惠請各單位於 111 年 8 月 19 日前踴躍報名參加。 二、檢附簡章一式 1 份。  
行政公告 總務處 - 總務處 | 2022-07-04 | 點閱數: 99
一、活動超連結: https://www.einvoice178.nat.gov.tw 。 二、活動期間: 111 年 7 月 1 日至同年 9 月 30 日。  
行政公告 總務處 - 總務處 | 2022-05-17 | 點閱數: 212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5 月 5 日臺教學(五)字第 1112802588 號函、「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及所屬機構災害防救要點」及「校園災害防救計畫」辦理。 二、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針對風災豪雨可能帶來的淹水、土石流、坡地崩塌等災害之周邊潛勢狀況加以掌握與監測,保持高度警覺與妥擬防範、應變措施,完成災害防救組織整備工作,並確實執行防汛整備工作,避免造成校園災損。 三、請依據中央氣象局提供之氣象資料,完成下列各項整備工作與注意事項: (一)密切注意中央氣象局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所發布豪大雨及土石流警戒特報,依實際需求要做好財務安置及人員撤離等預備作業,並加強演練防災自救措施;若確定有撤離需要... 觀看完整文章
行政公告 總務處 - 總務處 | 2022-05-17 | 點閱數: 535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5 月 10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048142 號函辦理。 二、有關公立國民中小學之冷氣電費係依各公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各校各類班級數編列,以每間班級教室裝設 2 臺冷氣,每年 5 月、 6 月、 9 月及 10 月計 88 天、每天 8 小時設算,同時,每校也再額外增加 20%之電費補助額度,供學校彈性因應。 三、承上,冷氣電費設算之月份及天數係為設算之基準,並非限定設算月份始得開啟,只要室內溫度超過 28 度,即可開啟冷氣(依據教育部函發之「公立國民中小學班級冷氣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項」及本府訂定之「嘉義縣公立國民中小學班級冷(暖)氣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項」);爰各校得視氣溫條件及前開注意事項... 觀看完整文章
行政公告 總務處 - 總務處 | 2022-05-05 | 點閱數: 225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4 月 26 日臺教資(六)字第 1112701579A 號函辦理。 二、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32 條規定,學校應對其所屬教職員工進行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各教育事業主管機關應輔導所屬學校落實辦理,合先敘明。 三、教育部為培訓校園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種子師資,協助各學校執行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之 3 小時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所需師資,辦理「一般種子師資培訓課程」及「專業種子師資培訓課程」,銜接校園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才,協助各級學校達成校園職業安全衛生自主管理目標。 四、依教育部旨揭計畫「種子師資培訓證明書」申請流程: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種子師資之證明書有效期限為 5 年,期限屆滿前... 觀看完整文章
行政公告 總務處 - 總務處 | 2022-04-29 | 點閱數: 97
檢附「嘉義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附設幼兒園辦公場所用電安全管理要點」1 份。
行政公告 總務處 - 總務處 | 2022-04-29 | 點閱數: 137
檢附「嘉義縣公立國民中小學班級冷(暖)氣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項」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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